天津继承纠纷律师教您辨别遗嘱的有效性

2021-05-19

随着人口老龄化和财富的增加,为了防止儿童发生财产纠纷,减少将来儿童继承财产的繁琐程序,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在自己的生命前作遗嘱。 但是,据人民法院称,全国审理的继承案件中有超过一半的被确认为无效。 

 

订立有效的遗嘱似乎不是一件简单的事。 不懂法律知识。 遗嘱很容易失效。 

 

许多人认为,只要是自己写的,有证人的,有亲笔签名的,内容清楚的,它们就叫做遗嘱。甚至有老年人在互联网上下载遗嘱的模板。 并复制它们。但事实上,遗嘱有严格的形式和规则。

一些老人在写作过程中会使用“我离开后”或“我走了”,但实际上这两个术语并不意味着死亡。 法律规定,继承是在死亡之后发生的,这种表达通常被认为是无效的。 

 

天津继承纠纷律师前几日遇到了这样一个案件,孙阿姨还活着时留下了遗嘱。 内容为:“一百年后,她在某个地方拥有的财产将保留给大儿子。” 老人的真正含义是将房子留给长子,但次子却看到了。 在达成此遗嘱后,他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继承财产,法院判断裁定,两个儿子各分得一半。 

 

老人的长子来请教。 他认为,只要有遗嘱,他就不会败诉。 

 

“我们的解释是:这是因为老年人缺乏法律知识。增加了'居住'一词,这意味着将房屋的居住权交给大儿子的含义,但所有权是尚未确定。因此,第二个儿子根据法定继承权提起了诉讼,并胜诉。”

 

“遗嘱是非常专业的法律文件。”

 

天津继承纠纷律师在此提醒,许多人错误地相信遗嘱。 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。 实际上,制定遗嘱的要求非常高。 如果立遗嘱人不了解法律知识,则很容易使遗嘱无效。 

 

“遗嘱的核心非常简单。用外行的话来说,就是你想向谁提供东西,但是'物'和'人'等对于遗嘱必须是唯一的, 有效的。” 

 

 

如果您想将电脑留给孩子,请选择哪台计算机。 明确品牌,配置,尺寸,生产日期等信息后,就不会有歧义。 

 

 

“由于遗嘱无效,而且遗嘱的内容中,遗嘱人处置其无权处置的财产等。”

王海燕说,继承法规定,遗嘱不能处分国家、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。如果处分了属于无权处分,处分无效。

 

最近,五十多岁的周女士正面临着困惑。 周女士的父亲过世了。 只剩下一套与母亲住在一起的房地产。 在母亲去世之前,她立下了将所有不动产交给她的长子的意愿,这使她的第二个女儿周女士和另外两个孩子不满意。 考虑到这个问题,周女士咨询了天津继承纠纷律师,准备上诉。 律师告知周女士,遗嘱无效。 

 

根据《继承法》,公民可以自愿处置个人财产。  《婚姻法》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财产,由夫妻共同拥有。 因此,遗嘱中涉及的房地产是在结婚期间由周女士的父母收购的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 但是,属于父亲的财产的份额在遗嘱中已被处分,因此它应该是无效的。 

 

“父亲去世后,财产的50%归母亲所有,剩余的50%财产由母亲和四个孩子平均分配,每个人的五分之一是合法继承的 母亲不能随意处置这50%,但可以将自己的50%分配给长子。” 

 

例如,一位老人想分配两套房子,并且在分配第一套房子时他写得很清楚,房地产和子女的情况非常清楚,但是第二财产被标记为由“老二”继承。 那么,这个“第二个孩子”是儿子中的“第二个孩子”和女儿中的“第二个孩子”。 还是所有孩子中的第二个孩子? 参考是未知的。 这是“部分无效”的遗嘱。 

 

在脑梗塞期间立下的遗嘱,可能意思不清楚,很难确定遗嘱的有效性。 

 

小宋的母亲去世了,父亲有两笔财产。 小宋的弟弟和父亲住在一起。 父亲去世后,弟弟从父亲那里拿了一份遗嘱。 笔迹显然是歪曲的,但他可以说这是他父亲的笔迹,并刻有父亲的签名和手印。 但是,这将引起小宋及其姐姐的怀疑,并向法院起诉。 

 

在法庭上,经过手写验证,遗嘱确实是由小松的父亲写的,但是在小松提供遗嘱的期间,他的父亲患有脑梗塞并且昏迷了。 这不是他父亲的真实意思。 经过法庭盘问后,这一事实得到了证实。 最后,法院裁定该遗嘱无效,并且根据法定继承权对遗产进行了分割。 

 

根据法律,立遗嘱者必须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者,也就是说,在心理和心理上,他必须健康,否则遗嘱将无效。

 

我国的《继承法》于1980年颁布。 由于技术限制,没有印刷遗嘱的规定。 它规定,遗嘱有五种形式:公证遗嘱,自遗嘱,书面遗嘱,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。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,印刷遗嘱会进入人们的生活。 

 

今年9月,已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《民法典》各部分草案增加了新的遗嘱形式,例如印刷和视频录制。这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。 草案规定,印刷的遗嘱应由两名证人见证,立遗嘱人和证人应在每一页上签字并注明日期。 该规定确立了印刷遗嘱的合法性,同时保证了印刷遗嘱的严格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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